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的要求,我单位将在2016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公示2015年度产污排污状况。

 

企业名称 地址 主要产品及产量 主要污染物种类 污染物产生环节或地点 排放浓度及达标情况 年排放总量 排放口位置及去向 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情况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情况
重庆星火机械有限公司 渝北区宝石路205号 通用汽油机箱体箱盖 氨氮 各生产车间和卫生间生活污水 8.73毫克/升 1.400吨 由污水总排口进入肖家河污水处理厂 钝化剂全年使用3吨 废油产生量3吨,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转运处理
化学需氧物 370毫克/升 15吨
总铬 钝化车间 0.026毫克/升 0.002吨
石油类 各生产车间 4.4毫克/升 0.15吨
悬浮物 生化池 242毫克/升 12吨
六价铬 钝化车间 0.004毫克/升 0.001吨
烟尘 熔炼炉 30毫克/立方米 / 经处理后排空
二氧化硫 熔炼炉 50毫克/立方米 1.6吨
氮氧化物 熔炼炉 200毫克/立方米 6.5吨

 

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23-67453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