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下发了《关于下达2019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的通知》,将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等76家企业纳入2019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通知要求:
一、加强对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审核过程管理,本计划下达后,及时书面通知辖区内有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的企业,并督促其严格按照《办法》和《指南》的要求,尽快开展审核工作。
二、督促相关企业按《办法》第十一条的要求,于本名单公布后1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产排污相关信息。
三、督促相关企业在本名单公布后2个月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在2019年11月15日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并按照《指南》第七条的要求,向当地生态环境局提交评估所需材料。
四、2019年12月15日前,完成本辖区内2019年度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及技术审查意见反馈给企业,提出验收时限,原则上验收时限不超过2年。评估未通过的,按照《指南》第十条要求企业重新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五、验收完成后,根据验收意见及时下达验收批复,并抄送市生态环境局。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工作的,要移交环境执法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三十六、三十九条依法进行查处。对辖区内企业未按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未采取相应督促、查处手段的区县,市生态环境局将纳入年底考核。
六、对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任务的,要及时收集完善相关佐证材料,于2019年12月20日前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查,不再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临时调整请示或报告。
(信息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全文下载:fi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