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的要求,我单位将在2020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公示2019年度产污排污状况。
 

单位名称 福安药业集团重庆博圣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长寿区化南一路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5MA5U7H8U4G 法人代表 洪荣川
主要产品及规模 替卡西林钠:21.75吨/年
磺苄西林钠:22吨/年
氨曲南:45吨/年
克林霉素磷酸酯:40吨/年
泛昔洛韦:2吨/年
头孢丙烯:20吨/年
头孢硫脒: 50吨/年
盐酸头孢替安:10.2吨/年
头孢唑肟钠:40吨/年
头孢地尼:10吨/年
头孢匹胺:10吨/年
盐酸伐昔洛韦:5吨/年
富马酸喹硫平:40.3吨/年
头孢美唑钠:20.1吨/年
托伐普坦:0.5吨/年
奥拉西坦:40吨/年
L-门冬氨酸L-鸟氨酸:80吨/年
盐酸奈必洛尔:1吨/年
卡培他滨:80吨/年
甲磺酸伊马替尼:20吨/年
头孢硫脒粗品:59.1吨/年
头孢唑肟酸:42吨/年
行业类别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况 名称 年使用量(t 用途
6-氨基青霉烷酸 14.56 化学合成
7-ACA 9.243 化学合成
7-ANCA 17.41 化学合成
95%乙醇 1.576 有机溶剂
AE活性酯 43.54 化学合成
L-门冬氨酸 2.734 化学合成
L-鸟氨酸醋酸盐 7.646 化学合成
N,N-二甲基甲酰胺 3.909 化学合成
N,N-二异丙基硫脲 4.596 化学合成
氨曲南主环 11.58 化学合成
奥拉西坦粗品 45.89 化学合成
丙酮 17.49 有机溶剂
丁醇 11.06 有机溶剂
二氯甲烷 32.9 有机溶剂
磺苯乙酸 11.79 化学合成
活性炭 12.15 脱色脱水
活性酯 31.25 化学合成
甲磺酸 0.002 化学合成
克林霉素磷酸酯粗品 5.732 化学合成
氯乙酰氯 6.828 化学合成
氢氧化钠 5.871 化学合成
三乙胺 17.75 有机溶剂
三正丁胺 12.18 有机溶剂
碳酸氢钠 21.98 化学合成
替卡侧链 2.775 化学合成
头孢硫脒粗品 11.13 化学合成
头孢美唑酸 20.05 化学合成
头孢唑肟酸 61.47 化学合成
盐酸 107.8 化学合成
盐酸头孢替安粗品 1.073 化学合成
盐酸乙醇 6.167 化学合成
伊马替尼 0.009 化学合成
乙醇 20.28 有机溶剂
乙酸乙酯 1.041 有机溶剂
异丙醇 12.52 有机溶剂
异辛酸钠 20.64 化学合成
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 污染物名称 产生环节或地点 排放浓度(mg/m3 年排放总量(t 超标及超总量情况 排放方式及去向
废气 氯化氢 抽料、离心、干燥、蒸馏 6.11 0.233183 无超标超量 连续排放,大环境
挥发性有机物 0.89 0.015546 无超标超量 连续排放,大环境
挥发性有机物 调节池、水解酸化池、厌氧池、好氧池 0.71 0.053395 无超标超量 连续排放,大环境
挥发性有机物 抽料、离心、干燥、蒸馏 0.82 0.025574 无超标超量 连续排放,大环境
挥发性有机物 抽料、离心、干燥、蒸馏 0.55 0.029463 无超标超量 连续排放,大环境
甲苯 0.134 0.01259 无超标超量 连续排放,大环境
甲醇 2L 0 无超标超量 连续排放,大环境
挥发性有机物 抽料、离心、干燥、蒸馏 0.61 0.016415 无超标超量 连续排放,大环境
挥发性有机物 抽料、离心、干燥、蒸馏 0.73 0.022062 无超标超量 连续排放,大环境
甲醇 2L 0 无超标超量 连续排放,大环境
挥发性有机物 抽料、离心、干燥、蒸馏 0.64 0.031557 无超标超量 连续排放,大环境
甲醇 2L 0 无超标超量 连续排放,大环境
氯化氢 抽料、离心、干燥、压滤、蒸馏 8.15 0.202646 无超标超量 连续排放,大环境
挥发性有机物 0.51 0.011788 无超标超量 连续排放,大环境
污染物名称 产生环节或地点 排放浓度(mg/L 年排放总量(t 超标及超总量情况 排放方式及去向
废水 pH值 生产工艺废水、设备地坪冲洗水、真空泵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循环水排污 / / 无超标超量 间断排放,经开区污水处理厂
二氯甲烷 2L 0 无超标超量 间断排放,经开区污水处理厂
化学需氧量 199 18.382304 无超标超量 间断排放,经开区污水处理厂
氨氮(NH3-N) 3.82 0.392303 无超标超量 间断排放,经开区污水处理厂
悬浮物 43.5 3.2564 无超标超量 间断排放,经开区污水处理厂
总磷(以P计) 1.19 0.09541 无超标超量 间断排放,经开区污水处理厂
五日生化需氧量 52.65 3.964799 无超标超量 间断排放,经开区污水处理厂
甲苯 2L 0 无超标超量 间断排放,经开区污水处理厂
危险废物名称 类别代码 产生量(t 处置量(t 处置方式
01废活性炭 271-004-02 70.398 65.801 焚烧
02废过滤纸 271-003-02 0.449 0.41 焚烧
03蒸馏残渣(液) 271-001-02 231.815 229.145 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
04废硫酸镁 271-004-02 0 0 焚烧
05三氧化二铝 271-004-02 0 0 焚烧
06污泥(有机) 900-047-49 42.232 41.974 焚烧
07废玻璃瓶 900-041-49 6.002 6.279 焚烧
08废包装物 900-041-49 18.593 19.136 焚烧
09废手套 900-041-49 2.286 2.219 焚烧
10废油 900-214-08 0 0 焚烧
11废油漆 900-299-12 0 0.15 焚烧
12废培养基 276-002-02 0.407 0.296 焚烧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各车间设置环形沟、收集池、围堰等设施,均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
液体库设置专用事故应急池,厂区设置事故应急池。
储罐区设置雨水切换阀,厂区设置雨排总阀。
危废库设置环形沟、应急接收井,具备三防措施。

 

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23-61028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