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的要求,我单位将在2017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公示2016年度产污排污状况。

企业名称 地址 主要产品及产量 主要污染物种类 污染物产生环节或地点 排放浓度及达标情况 年排放总量 排放口位置及去向 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情况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情况
重庆市渝琥玻璃有限公司 重庆工业园区凤凰湖工业园(大安园)内 500t/d、900t/d

优质浮法玻璃

NOx 玻璃熔窑产生的废气 466.5mg/m3;达标 896t 经脱硝后,窑炉90、100米废气烟囱;排空 未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未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SO2 38.74mg/m3;达标 75.34t 未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未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烟尘 28.9mg/m3;达标 45.4177t 未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未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粉尘 各产尘点工艺废气 30mg/m3;达标 8.6451t 配料车间工艺废气排气口;排空 未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未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COD 生活废水 96.3mg/L;达标 0.317t 宿舍楼前污水排口;大安污水处理厂 未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未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氨氮 6.84 mg/L;达标 0.042 t
动植物油 0.06 mg/L;达标 0.015 t
悬浮物 31.4 mg/L;达标 0.105 t

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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