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的要求,我单位将在2017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公示2016年度产污排污状况。
企业
名称 |
地址 | 主要产品及产量 | 主要污染物种类 | 污染物产生环节或地点 | 排放浓度及达标情况 | 年排放总量 | 排放口位置及去向 | 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情况 |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情况 |
重庆市石柱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 重庆市大歇镇双会村 | PC32.5 PO42.5 | 粉尘 | 各产尘点工艺废气 | 15.3mg/m³ 达标 | 42.954(吨) | 各工艺排气口,高于本体建筑3米,排空 | 未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 未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
氮氧化物 | 熟料煅烧产生的废气 | 201mg/m³ 达标 | 615.17(吨) | 窑尾预热器110米排气筒,排空
窑尾、大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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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 | 5.8mg/m³ 达标 | 127.59(吨) | |||||||
废水 | 食堂、办公楼 | / | 0 | 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洒水 不外排 |
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1810236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