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的要求,我单位将在2018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公示2017年度产污排污状况。

 

单位名称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三工厂)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金山大道66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000007093751090 法人代表 张宝林
主要产品及规模 汽车,40万辆/年 行业类别 汽车整车制造
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况 名称 年使用量 用途
油漆 1542.4 喷漆
溶剂 213.12 稀释油漆
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 污染物名称 产生环节或地点 排放浓度 年排放总量 超标及超总量情况 排放方式及去向
废气 SO2 锅炉、直燃机、涂装烘炉、RTO等 ≤23mg/m3 0.96t 有组织排放至大气环境
NOx 锅炉、直燃机、涂装烘炉、RTO等 ≤74mg/m3 6.44t 有组织排放至大气环境
苯系物 涂装车间 ≤0.34mg/m3 1.37t 有组织排放至大气环境
VOCs 涂装车间 ≤28mg/m3 6.8t 有组织排放至大气环境
非甲烷总烃 涂装车间、总装检测 ≤10mg/m3 4.43t 有组织排放至大气环境
甲苯与二甲苯合计 涂装车间 ≤0.13mg/m3 7.67t 有组织排放至大气环境
危险废物名称 类别代码 产生量(t) 处置量(t) 处置方式
废油 HW08 41.34 41.34 回收利用/焚烧
废金属桶 HW49 104.69 104.69 回收利用/焚烧
废溶剂 HW06 80.60 80.60 回收利用/焚烧
槽底污泥 HW17 10.58 10.58 焚烧
废胶 HW13 9.54 9.54 焚烧
废漆渣 HW12 378.84 378.84 焚烧
废漆 HW12 1.20 1.20 焚烧
废水渣 HW17 835.72 835.72 焚烧
含油棉纱手套 HW49 294.56 294.56 焚烧
磷化渣 HW17 62.08 62.08 焚烧
蒸馏物 HW11 33.65 33.65 焚烧
废油漆桶 HW49 2.70 2.70 焚烧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全厂设有大小3000m3的废水应急池,可用以存放异常情况下产生的废水。
废气治理设施与工艺实现联动,当治理设施出现异常时,生产线将自动停止生产及排污。

 

联系电话:023-63598235

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