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纪检监察机关“出镜”频率颇高,对环保问题背后的失职失责问题开展问责。
纪检监察机关对有关部门在环保方面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能倒逼责任部门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可以说,环保督察与纪检监察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两条腿”,缺一不可。
以湖北为例。本次“回头看”启动后,湖北省专门成立了由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张忠凯任组长的责任追究组。省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问题线索调查处理工作的函》,明确各级纪委监委专人及时收集整理信访问题线索,针对违纪违法和失职失责等问题严格执纪问责,同时对配合督察“回头看”以及督察整改中涉及地方和部门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的,一律严格追责问责。对督察“回头看”期间曝光的典型案件以及重大问题线索,由省纪委监委直接查办。
回首今年6月,中央纪委通报曝光6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涉及天津、河北、江苏、安徽、重庆和甘肃6省市,被通报人数达40多人。此次曝光问题的时间,是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3天后,确切地说,是在习近平总书记在此次会上提出对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做到终身追责”的具体要求后。有专家分析,这正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体现出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觉悟和行动自觉。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中央纪委首次就环保领域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进行通报。这释放出一个强烈信号,环保工作不仅是一项业务工作,更是一项政治工作。守护绿水青山也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应尽职责。
就环保问题开展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体现。按照党章和监察法规定,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也对纪委开展问责作出相关规定。
当前,生态环保已经成为党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和群众切身利益。污染防治不力,看似行政业务问题,但实际是“严重偏离了中央决策部署,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政治问题。纪检监察部门有责任、有义务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环保工作是否履职尽责,直接关系到各位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从此次“回头看”发布的案例看,环保问题种种表象背后,暴露出作风不严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其“病根”是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属于政治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在发现上述问题给党的建设、党的事业造成损害后及时进行问责,正是其从政治高度看问题,积极履职、主动作为的生动体现。
从查处的一些典型案例来看,一些环境问题之所以长期得不到解决,往往是有一些部门或个别领导充当了违法企业的保护伞。所以,铲除污染根源,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例如,秦岭违建别墅之所以禁而不绝,其根源在于政商勾结。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篡改保护区土地用途,默许大片违法房地产项目开工建设。面对中央多次批示,仍敷衍整治、阳奉阴违。秦岭违建别墅问题暴露出的是政治问题、作风问题、管党治党等方面问题。因此,面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与生态环境部门密切配合,从管党治党、作风建设等方面,找出问题的根源,做到治污先治官。
如今,除了湖北,很多地方也出台了一些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在环保领域追责问责力度的相关制度,如湖南新出台了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四川明确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强化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我们相信,这些制度措施的出台,将为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实现纪检监察机关助力环保制度化、常态化,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来源:中国环境新闻